杨德龙:评证监会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7月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从多个方面加强立法,加大对于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

  在立法层面推动修订《证券法》,大幅提升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对于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一倍,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三年提高到十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第二是在立体化追责上,要进行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这一个意见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重了处罚的力度,延长了违法者的刑期,将会起到比较强的震慑作用,有利于打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民事追责方面,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这样也能够一定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造成投资者利益受损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是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的重要方面,也是打造“1+N”配套监管措施的重要举措,对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良好的市场生态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券商投行等业务的发展也会有深远的影响。券商等中介机构要起到监督的作用,如果涉嫌联合造假,也会追责相应的责任,这样券商在开展业务方面,一定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开展业务。

  (作者系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