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摘要

2024 年起数据资产“入表”施行,成本法为主流测算方式,面临核算困境与挑战,应先试点探索。

数据资产“入表”:进展、困境与应对策略  第1张

快讯正文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财政部会计司《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我国数据资产“入表”已近半年。数据资产核算面临诸多问题,包括定义、测算方法、困境与挑战等。对于数据资产的定义,需满足所有权明确和收益性等基本属性,一般生产中使用一年以上的数据可视为资产。数据资产核算分两步,目前成本法是测算数据产出价值的主流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但数据资产核算面临三大困境,一是数据的独特特征给产出价值核算带来困难,二是基础数据不足,三是估价存在问题。数据资产“入表”也面临四大挑战,包括权属复杂、价值难以计量、分类及“入表”科目缺乏方案、数据合规等。数据资产“入表”有双面性,虽能增强推动力,但也可能带来资产泡沫化、改变资源分配等后果。专家建议未来制定会计准则时应明确业务模式,且有客观证据。数据资产“入表”应先试点,选择有效试点领域,建立“点线面”结合的试点体系,持续跟踪并强化成果推广应用。